各船公司:
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码头工作的支持和配合。
在近期船舶作业中发现部分船公司的箱子存在超重的现象。超重箱的作业对码头机械造成损伤、影响船舶作业效率,并造成箱损、货损等重大安全隐患。在此希望各船公司能重视此问题,并采取措施,彻底解决超重箱问题。
为保证船舶作业安全和作业效率,我码头针对超重箱将采取以下办法:
1.内贸出口集装箱采取入闸时每箱过磅,对于超重箱(箱总重不超过箱子PAYLOAD 有效载荷)不予进闸口,退回场站和厂家处理。
2.外贸出口集装箱如发现超重箱(实际重量与舱单不符或超过箱子PAYLOAD 有效载荷),将上报海关、并予以退关处理。外贸进口集装箱如发现超重箱(实际重量与舱单不符或超过箱子PAYLOAD 有效载荷),将上报海关。
3.码头作业时发现超重箱,将对船公司处以每箱1000元的罚款。
本办法自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起实施。对各船公司的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!
青岛前湾港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
2011-04-25